银保监会网站11月4日消息显示,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原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法所得。同时,经辽宁省监委研究决定,将李林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充当违法高管“保护伞”
通报显示,经查,李林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滥权妄为,大肆为不法企业和金融机构谋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地方金融秩序,助推区域金融风险;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接受旅游安排,纵容亲属吃空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干预金融机构人事工作。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干预行政许可和银行机构贷款发放。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被监管对象谋取利益,在办理贷款、企业上市、设立和入股中小银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监管职权,违规免除银行机构行政处罚,批准超比例持股银行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之便,隐瞒、掩盖银行高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
通报指出,李林身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价值观、权力观极度扭曲,罔顾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充当银行机构和银行高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伞”,是与不法私营企业主、金融“蠹虫”沆瀣一气、攫取私利的突出典型;长期担任“一把手”,全面弃守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带头破纪违法,恣意滥权妄为,甘于被“围猎”,贪腐渎职触目惊心;对亲属疏于管教乃至纵容,致使家人贪欲膨胀、毫无敬畏。
“李林违纪违法问题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通报表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林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辽宁省监委研究决定,将李林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人走“查”不凉,年内辽宁银保监系统已有5人被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李林1960年10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进入银保监系统,历任大连银监局筹备组组长,党委书记、局长;辽宁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徽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正局级);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大连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大连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大连银保监局巡视员、一级巡视员。2020年11月退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12月11日消息显示,李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月以来,辽宁银保监系统已有5名官员被处理:
9月1日,营口银保监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靳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9月1日,辽阳银保监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卫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9月9日,营口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朱生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月9日,锦州监管分局原二级巡视员姜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银保监会此前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也明确指出,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做好金融反腐与防控金融风险统筹衔接。要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责编: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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