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年浮亏60%!失控近两年,拍卖!
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近两年,恒宝股份无奈选择了拍卖。
6年前,恒宝股份合计花费1.5亿元左右投资控股标的公司。如今,上述股权首次拍卖底价仅为5846.88万元,浮亏已超60%。
谁会接手,仍是未知数。
选择拍卖一卡易
12月10日,恒宝股份发布公告称,鉴于恒宝股份已经对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卡易”)失去控制,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将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一卡易51.102%股权。
如何作价是一个问题。
因恒宝股份对一卡易失去控制,无法对一卡易开展审计工作,恒宝股份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股权进行了价值咨询。资产评估机构无法获取一卡易截至价值咨询基准日完整的财务资料、经营资料,本次价值咨询未考虑一卡易可能涉及的冻结、抵押、担保、质押、诉讼等情况对咨询报告价值的影响,因此不构成对被估值单位财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保证。
评估咨询报告显示,截至价值咨询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一卡易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咨询结果为1.14亿元左右。恒宝股份结合标的股权价值咨询结果以及当前的市场与行业情况,确定标的股权的首次拍卖底价为5846.88万元。
“失去控制子公司的股权被拍卖,对外人来说,参与的可能性较小。毕竟,谁也不会花真金白银去买一张纸面股权。”一位熟悉拍卖行业的人士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2月下旬起至今,由于一卡易原管理层屡次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致使恒宝股份对一卡易失去控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恒宝股份于2021年5月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上市公司与一卡易原管理层于挺进等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并返还股权转让款、违约金及律师费、担保费等共计1.66亿元。
恒宝股份表示,截至目前,上述仲裁事项尚无定论,仲裁亦尚未解除,若本次交易成交,公司将配合交易方解除相关仲裁,并办理转让事宜。
一卡易的情况不容乐观。公告显示,2022年10月31日,因一卡易未能按时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一卡易出具了《关于作出终止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2022年11月29日,一卡易终止挂牌。
子公司失去控制已近两年
恒宝股份投资入股一卡易已6年。截至目前,一卡易失去控制已近两年。
回查公告,2015年6月,恒宝股份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恒宝股份以1.53亿元现金购买一卡易51%股份。
2016年3月,恒宝股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了一卡易相关股份,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宝股份正式持有一卡易51%股份。
一卡易后于2016年11月定增,恒宝股份以现金认购,其在一卡易总持股比例升至51.1%。
披露显示,一卡易主营为聚合支付系统、会员营销系统、以及刷脸支付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主要客户为中小微零售商家。
2020年,一卡易实现营业收入6031万元,归属于一卡易股东的净利润680万元左右,其业绩相较2019年大幅下滑。
自2021年起,恒宝股份与一卡易之间裂缝逐渐明显。
2021年4月,恒宝股份发布公告称,恒宝股份与一卡易其他股东于挺进等人因一卡易管理理念发生重大分歧,2021年2月26日,一卡易总经理于挺进违规从一卡易财务室拿走财务章和原由董事会秘书保管的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营业执照等印鉴和证照,且拒不返还。同时于挺进违规单方面发布《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擅自宣布上述印章证照由其保管控制,严重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据此,恒宝股份表示,已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等失去控制。
同时,恒宝股份称,无法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产等实施控制。公告显示,一卡易总经理于挺进控制财务章同时解聘了上市公司派驻一卡易的财务经理,并将其驱离出一卡易办公场所。
据恒宝股份公告,2021年3月,恒宝股份出具授权文件,指派一卡易董事长、财务总监、法定代表人黄宏华成立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含一卡易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一卡易董事,一卡易监事,人事、技术、销售主管等)进驻一卡易。但于挺进在收到前述文件后,拒不配合,双方产生多次冲突,阻碍工作组人员进驻开展工作,经派出所及街道工作站多次协调,无法解决。此后于挺进安排人员封闭一卡易大门,工作组人员无法进入公司,无法履职。
此后,一卡易原管理团队擅自改变应收款项的收款方式,控制了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恒宝股份当时表示,公司对一卡易失去控制。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将控股子公司一卡易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
公告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于挺进诉恒宝股份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重新选举于挺进为一卡易的董事及总经理职务的仲裁请求被终审驳回。
此前遭立案调查
今年9月公告显示,恒宝股份于2022年9月2日收到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恒宝股份并未披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恒宝股份披露收到了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恒宝股份持有一卡易51.1%股权。2021年2月下旬起,一卡易时任管理层与上市公司存在纠纷,导致上市公司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2021年3月18日,一卡易主办券商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一卡易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不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警示函称,直至2021年4月1日,恒宝股份才发布《关于对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称公司自2021年2月26日起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一卡易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监管部门认为恒宝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
因上述同样的事由,今年5月,深交所向恒宝股份下发监管函,指出上市公司未在一卡易发生失控情形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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