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继董事长上任仅7个月便辞职后,1月5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紫鑫药业及52岁原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月5日晚间,紫鑫药业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郭春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郭春生立案。
紫鑫药业表示,公司及郭春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郭春生出生于1971年,1998年创办了紫鑫药业前身通化紫金药业,2007年紫鑫药业成功上市,2012年郭春生因病辞去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但通过郭春生家族持股实际控制着公司,直至2021年10月,紫鑫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已与国药兆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变更后郭春生便不再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后公司便处于无实控人状态。
近年来多次违纪违规
公开资料显示,是一家以中成药、人参、基因测序仪三大产业为支柱,集科研、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中成药与人参产品。
从紫鑫药业披露公告信息来看,近年来公司已有多次违纪违规记录。
去年11月,紫鑫药业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经查明,公司在去年1月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21年净利润为-4.85亿元至-4.3亿元。随后在2月披露的《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中,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为-5.55亿元。4月再次发布报修正公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为-9.52亿元。最终在6月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9.98亿元。深交所认为紫鑫药业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相关规定,最终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封有顺、财务总监栾福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去年5月,因实控人信息披露不真实,紫鑫药业控股股东国药兆祥被吉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明,去年4月,国药兆祥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称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国药兆祥实际控制人。但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和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却均发表声明对此予以否认。
此外,由于在收购完成后的18个月限售期内违规减持股票,去年4月国药兆祥还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而同样因为违规减持,公司前控股股股东以及一致行动人仲桂兰也曾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业绩方面,2022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0.57亿元,同比下降64.29%;净亏损额超5.6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05.79亿元。
另据公司去年12月31日披露,截至2022年底,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约45.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6.66%,占总资产的 42.63%。
对此,紫鑫药业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相关银行贷款逾期事项。
不过,因债务逾期,公司会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不排除公司主要账户被查封的可能性,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
截至1月5日收盘,紫鑫药业每股报2.35元,近一年股价跌超37%,市值缩水至30.1亿元。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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