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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良资产头条
中信信托急了。
2023年2月8日,中信信托官方宣布,就存量风险项目的化解方案与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遵义市部分城投企业的负责人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并对债务化解具体方案交换意见。
中信信托的措辞非常严肃:将坚定站稳投资者立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全力推进涉险项目的风险化解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信托受益人权利。
此外,将随时关注遵义市各城投机构化债工作的最新进展。同时将继续加大与相关金融机构和行业企业的协调力度和广度,为化解风险不遗余力。
这并不是中信信托第一次催债,在去年11月,中信信托已经就恒大贵阳经开项目去过一次贵阳,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风险化解的交流。
中信信托戟遵义
中信信托旗下至少已有三个涉及遵义市城投平台的信托项目发生实质性违约。分别为遵义国资集合信托计划、民丰55号遵义道桥信托计划以及中信信托贵州遵义播州区国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二期。
遵义国资集合信托计划:计划借款人为遵义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其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本100亿元,由遵义市人民政府100%出资,是遵义市属四大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之一。该笔信托计划的保证人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遵义市人民政府100%出资,是遵义市属四大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之一。该产品于2020年11月13日成立,信托本金3.2亿元,期限预计24个月,保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分类为固定收益类。
截至2022年7月6日,“遵义国资集合信托计划”仅收到遵义国资公司偿还的2566138.88元,剩余款项尚未收到。
中信信托已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与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国资公司等保持密切沟通,并向遵义国资公司、保证人遵投集团公司出具催收函件,积极督促遵义国资公司及担保方履约还款。
民丰55号遵义道桥信托计划:融资方为遵义市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遵义市人民政府。该计划成立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遵义道桥持有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收益权,并由遵义道桥按照约定回购。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国资公司为遵义道桥履行回购义务提供保证担保,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为遵义道桥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按照交易文件约定,遵义道桥应当于2022年7月8日向该信托计划支付回购本金15050万元及对应回购溢价844923.30元,应当于2022年7月10日向信托支付回购本金10820万元及对应回购溢价678910.82元。遵义道桥及相关担保方未足额偿付上述款项。因遵义道桥违约,该信托账户内可用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不足以支付应付信托费用和信托利益。
中信信托表示,已向各个相关方发出书面催收函件,并已向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送了《关于要求积极督促下属企业债务的函》。
遵义道桥是遵义市规模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遵义具有业务垄断优势,是集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代建、土地综合开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投融资开发运营实体企业。
在此之前,遵义道桥已经开始债务重组,通过展期等方式化解债务。遵义道桥融资部相关人士7月11日曾向记者回复表示,遵义道桥在推进债务重组过程中对于银行类债权人进行本金展期,期限延至20年。例如原先与某家银行贷款期限10年,则延期10年,累计延期至20年。
2023年春节后,遵义道桥召开2023年生产经营大会,公开宣布“抓好债券刚兑”。
针对贵州遵义播州国投公司债务逾期一事,已有半年时间,至今仍未完成还款,中信信托已诉至法院并对播州国投公司及相关方的多个银行账户、不动产、股权等进行了冻结及查封保全,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司法程序,后续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变现。
贵州化债新动向
贵州省财政厅1月31日公布了《贵州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为债务化解相关内容:
2022年工作: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滚动监测各地隐性债务风险,分类有效妥善处置隐患,着力防范债务违约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存量债务展期、重组,缓释债务短期偿付风险。合法合规稳妥有序化解债务,疏堵并举降低风险等级。强化债务管理监督,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2023年工作:更加稳妥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系统谋划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体制机制。通过争取中央支持、金融机构展期降息、盘活资源资产等方式,推动各地将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利息足额纳入预算,为基层财政秩序回归正常、提高在资本市场信用奠定基础,力争用3—5年时间,建立健全系统解决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体制机制,逐步推动地方发展进入良性轨道。
分类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法定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券本息偿付约束机制。争取高风险建制市县降低债务风险试点等政策支持,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隐性债务,优化地方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债务重组、展期降息,积极有序缓释债务风险。
压实压紧责任,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化债。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严格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国有企事业单位变相举债,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治理,分类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强化制度约束。加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项监督协作机制,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不实化债、套取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协同做好粮食、能源、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2022年1月26,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以下简称2号文),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各类资金资产,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落实地方政府化债责任和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与金融机构协商采取适当的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在确保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贵州适度分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研究支持在部分高风险地区开展降低债务风险等级试点。”
受到债务问题困扰,贵州从2018年开始逐步走上了从债务增速下滑到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负向循环,债务率的分子分母增速同时降低。2018年7月,贵州爆发第一例城投非标违约,引发市场对贵州债务问题的担心,贵州城投非标违约事件一直未得到较好的管控。2021年贵州省城投非标违约事件23件,涉及城投18个,较2020年仍有小幅提升。随着债务压力显现,2018年贵州的经济增速也脱离了高速增长的轨道,其中税收收入增速持续低于全国水平。2018年开始,贵州税收增速明显低于全国水平。2019年以来,在减税降费政策的指引下,全国税收收入增速明显下滑,贵州下滑幅度更大,2019年、2020年税收收入增速分别为-5%、-10%。
发展意味着债务仍然需要扩张,而不论是通过地方债融资还是市场化融资,可持续的融资环境变得格外重要。对于存量债务的妥善解决,不出现债务风险,逐步引导市场增强对当地债务的信心,才会使得债务的滚续和新增,进入低成本的良性循环。
2号文称,到2025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取得实质性进展”。其次,“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与金融机构协商采取适当的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研究支持在部分高风险地区开展降低债务风险等级试点”。这一点提法成为市场焦点。一方面,《意见》并未提及其他化债措施,而是直接“允许”“适当的展期、债务重组等”,或许侧面说明其他化债路径已经相对狭窄,国家实际上已经承认了贵州地区的隐债规模和化解压力均很大,需要政策层面有特别的照顾。
2号文中也提到“在确保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贵州适度分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研究支持在部分高风险地区开展降低债务风险等级试点。”
这可能意味着贵州未来会增加发行“偿还存量债务”再融资债,用来化解隐性债务,缓解部分尾部城投风险。贵州城投兼具化债和基建的双重任务,市场对《意见》的理解也出现了分歧。
一方面,悲观的思路是,如果贵州存量隐性债务内有标准化债券,而后又采用重组或者展期的方式减缓债务压力,是否暗含标债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乐观的思路是,即使隐性债务中涵盖标准化债券,但地方债限额的适当增加,有利于保障标债置换为再融资地方债,模式与2015年类似。倘若隐债中不涵盖标债,等到其他债务风险主动出清,卸下历史包袱,从“破”到“立”的过程,对标债偿付反而是利好。
实际上,从2号文措辞来看,颇有敦促隐性债务加速化解之意,这与近期广东省开展全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目标的寓意不谋而合,只是化解方式上大相径庭。
对于贵州地区的隐债问题,除明确从严遏制新增外,在存量隐债的化解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面,国家已经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如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隐债可以通过展期、重组等方式特事特议,在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方面给予特定支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来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
考虑到隐债规模与压力大的地区并不限于贵州,预计2号文提出的做法在其它地区可能还会重演,而这符合我国政策的惯常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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