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近两年各地卖地收入下降,财政困难,不仅滥收费、乱罚款突然多了起来,还刮起了一阵税务倒查飓风。重芳烃衍生品是否需要和重芳烃一样缴纳消费税之争背后,显然是当地税务机构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乱收税、收过头税了。查税需要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并以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为前提。
一、近两年各地卖地收入下降,财政困难,不仅滥收费、乱罚款突然多了起来,还刮起了一阵税务倒查飓风。
自2022年12月底结束疫情防控以来,原本因杠杆高企、需求不足、供给过剩、增速趋缓的宏观经济,经历了三年疫情打击后,日趋低迷,导致房地产市场一蹶不振,各地卖地收入陡降,税收下滑。
正在国家使出十八般武艺推动宏观经济复苏的关键时候,我们发现,各地不仅滥收费、乱罚款突然多了起来,在金税几期、税警作战中心的助力下,税务稽查的力度也突然爆棚。
在媒体自媒体上,三郎看到,广东佛山一个酒店倒查25年,要补税91万;广东惠州某集团倒查20年,需要补缴2000年至2008年税款5304.92万;青海某上市公司属下某矿业被倒查20年,需补税1.88亿元;杭州某服装公司倒查10年,被追补税罚款3.6亿;湖南岳阳某开发商倒查20年,需补税及罚款9亿……
三郎还未弄清上述消息的真假和来龙去脉,又看到上市公司维维豆奶旗下的枝江酒业被倒查30年补税8000万;博汇股份销售价只有每吨3000多元的芳烃衍生品,被当地税务部门要求按芳烃缴纳每吨2000多元的消费税。
而博汇股份6月13日晚间公告称,基于目前公司经营资金困难,主导产品芳烃衍生品又被当地国税要求按芳烃产品缴纳消费税。公司只能决定从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由于停产的装备是公司最重要的装备,这些装备停产后,公司生产相当于全面停止了。未来何时复产不确定,以公告内容为准。
周五,博汇股份盘中股价触及20cm跌停。截至收盘,公司股价报5.43元/股,收盘跌幅为19.91%。
二、重芳烃衍生品是否需要和重芳烃一样缴纳消费税之争背后,显然是当地税务机构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乱收税、收过头税了。
如果说佛山某酒店、惠州某集团、青海某上市公司、杭州某服装公司、湖南岳阳某开发商、维维豆奶旗下枝江酒业,突然被国税部门翻阅陈年旧账,倒查20年、30年,要求补交税款,因为三郎不知前因后果,除了表示不适外,无法做出更多评判。而博汇股份,就目前双方披露的资料来看,显然就属于当地国税机构为了完成困难的税收任务而乱收税、收过头税了。
6月14日的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宁波博汇化工有关涉税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根据税收风险筛查情况,该局发现宁波博汇化工存在少缴消费税风险,并于2023年11月6日向企业送达了风险提示单,并多次开展了纳税辅导和约谈。在企业不主动配合消除涉税风险的情况下,该局于2024年3月27日向企业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对相关应税产品依法依规缴纳税款。截至目前,企业未予缴纳。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企业沟通,依法依规处理。
但结合博汇化工的公告、解释和最后无奈停产等相关情况,三郎发现,这显然属于当地国税机构依仗职权,曲解税收文件,毫不尊重纳税人的解释,拒不接受第三方专业鉴定意见,为完成困难的税收任务而任性而为,征收过头税、乱收税了。
三郎这样的结论是有依据的。
第一、博汇化工申辩称,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中并未将重芳烃衍生品归属重芳烃范畴。但镇海区税务局显然不接受。
三郎找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这份文件,很显然,其中第三条很清楚地界定了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的,是重芳烃,而非重芳烃衍生品。如果说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一般人无法区分,石油和石油衍生品中的塑料、化学纤维,大家肯定能够区分。
从国家对法律文件、行政规章制定的要求角度来说,如果重芳烃衍生品也需要缴纳消费税,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文中,就应该描述为“重芳烃(包括衍生品)”。既然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重芳烃衍生品就不应该按重芳烃一样缴纳消费税。司法文件包括合同,当因条款界定不明产生纠纷,应该按有利于弱势一方进行解释,这也是基本的法律常识。
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曲解并随意扩大总局文件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显然是滥用了行政文件解释权。
第二、4月14日,经宁波市政府协调,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及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了相关报告,认定博汇化工的重芳烃衍生品属于化工品,而非油品。“但税务局不认可,现在(《税务事项通知书》)既不撤销,也不反驳(上述检测报告),就一直拖着。”
很显然,处于弱势群体的企业,为了向强势一方的镇海区税务局证明其产品不属于税务总局文件中的油品重芳烃,请求当地政府出面,请中立的并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并出具了相关报告,确认重芳烃衍生品属于化工产品,而非燃油产品,不属于缴纳消费税的范围。但令人费解的是,属于直管机构的税务局既不认可鉴定报告,也不反驳鉴定报告。态度一如既往:老子说的话就是法律,要你按燃油类产品缴纳消费税,你就得缴!这态度傲慢的,除了上级领导,天都没有了。
第三、按照重芳烃衍生品的销售价格,也不应该缴纳消费税,或者说,市场上此类产品,绝大多数肯定是没有缴纳消费税的。
一直以来,重芳烃衍生品的销售价格,市场上每吨只有3000多元,其中毛利大约500元。而重芳烃的消费税,每吨需要2000多元。这个价格意味着,一方面,市场上销售的重芳烃衍生品,不敢说百分百,至少绝大多数没有缴纳每吨2000多的消费税,另一方面,如果少数企业被迫缴纳了消费税,这个企业马上就亏损倒闭了。他又不是毒品,怎么可能有超过70%的毛利来缴消费税呢?这肯定不合常理呀!
而博汇股份在公告中也称,公司收到税务部门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将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影响约3.0亿元,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这可能意味着,公司将被要求补缴近5亿元税款。
三、查税需要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并以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为前提。
据悉,宁波博汇化工生产重芳烃衍生品也有较长时间了。上市公司的财税制度肯定比一般的非上市公司要规范,此前该公司一直正常纳税。直到去年底,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才指出该公司的重芳烃衍生品要按照重芳烃一样缴纳消费税。
税务机关宣称税法,检查企业纳税情况,对偷税漏税的企业进行查处,这都没有问题。但如果税务机关为了多收税,曲解或随意扩大一些税种的征缴范围,人为增加企业税负成本,甚至在企业进行了解释并提供了中立第三方的报告后仍不收手,逼得一家上市企业因无法承受的额外税负而关停生产线,这一幕的发生,无疑动摇了税收的根基,也是全社会都不希望看到的。
比如,涉事企业被要求缴纳的消费税,如果真足以让企业陷入亏损,乃至不得不停产的境地,这是否合理?对征税范围的界定有异议,是否应该提请税务总局作出权威解释后再处理?这都是各级税务机关需要思考与反省的。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国家税收的提供者,就业岗位的供给者,如果企业停产了,不仅税收失去了源头活水,大批劳动力也将因此失业。因此,税务部门征税、查税,当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应是一条必须把握、不能突破的基本原则。
实际上,近年来国家层面多次表示,要避免不当征税致企业停摆。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也强调,既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要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之前也多次明确,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缴费人以前年度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
前不久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也指出,“不能让任何一个企业仅因涉案而垮掉”。同样,若因征税、查税让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垮掉,无异于竭泽而渔。可以说,这也是地方和税务部门确保“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该有的大局观。
这也提醒各级,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虽是不言自明的常识,但具体到税务部门和企业打交道,还是“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绝不能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不管不顾企业死活,让税务倒查的歪风,刮倒经济复苏的微弱希望之苗。
【作者:徐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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