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晨曦
又有国有大行干部被开除党籍!
5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黄明祥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黄明祥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投资入股贷款企业获利,低价向贷款企业购房;工作不负责任,违规审批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公开信息显示,黄明祥曾在工商银行工作多年,曾任深圳市分行行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工银国际董事长等职务。离开工行后,黄明祥先后在天利控股、景汇控股等地任职。
来看详情——
违规审批造成重大损失
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浙江省温州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黄明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明祥存在以下问题:
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政治上迷失,私自阅看、浏览、收藏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电子读物,信仰动摇,参与迷信活动;
作风不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公款购买并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
弃守组织原则,利用职务职权影响违规为他人在职工录用中谋取利益;
毫无廉洁意识,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投资入股贷款企业获利,低价向贷款企业购房,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报销;
工作不负责任,违规审批造成重大损失;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黄明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明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温州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任工银国际董事长
公开信息显示,黄明祥出生于1959年,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黄明祥早年在广东惠州市人民银行、广东深圳市人民银行任职,1984年加入广东深圳市工商银行,从普通员工一路升至支行行长。
1995年5月至2002年9月,黄明祥先后担任华商银行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及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行长。2002年9月至2009年7月,黄明祥先后担任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行长。
2009年7月至2016年1月,黄明祥先后担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兼行政总裁。
2006年4月,黄明祥离开工商银行,次月出任香港天利控股公司董事会主席。2018年1月,黄明祥离开天利控股,同年3月出任香港景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此外,黄明祥还曾在A股上市公司京基智农担任董事,任职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24年1月。今年1月26日,京基智农发布董事辞职公告称,黄明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明祥于2023年11月传出“失联”消息,直至此次通报被开除党籍。
编辑:舰长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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