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间,博汇股份(300839)公告,基于目前经营资金困难,公司自2024年6月12日起停产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
博汇股份表示,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芳烃系列产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上述装置生产的产品,此次停产将对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恢复生产时间尚无法确定。博汇股份将采取节流措施并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努力减少影响和损失。
资料显示,博汇股份成立于2005年10月,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芳烃系列产品,主要产品为重芳烃衍生品、白油、基础油、油剂、橡胶增塑剂、沥青等,重点应用于橡胶、沥青、改性材料、日化、纺织、储能材料、精密机械等领域,现具备年综合处理近百万吨的生产能力。
从业绩来看,博汇股份2023年开始陷入亏损,今年一季度亏损仍在持续。2023年,博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7.78亿元,同比下滑6.32%;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03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2022年该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2亿元。
2024年一季度,博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93亿元,同比增长90.69%;归母净利润为亏损0.99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亿元,同比转负。
补缴消费税导致大幅亏损
回溯博汇股份2023年由盈转亏的原因,主因该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被税务局要求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约5亿元,博汇股份实施该操作后,2023年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博汇股份3月2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显示,公司2023年7月以后生产销售的“重芳烃衍生品”,应以重芳烃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博汇股份表示,“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将对公司生产重芳烃衍生品装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博汇股份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3亿元和2亿元。
深交所在4月1日下发关注函,要求博汇股份说明预计2023年度业绩“变脸”的合理性,说明其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的“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收入金额和占比情况。
根据回复函,博汇股份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74.76%、75.70%。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博汇股份结合“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的区别联系、产品分类及缴税适用的法律法规、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情况,说明前期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在回复函中,博汇股份从产品形态、外观、碳数分布、主要组分、产品用途及缴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论证,认为其2023年7月前生产销售的重芳烃和7月后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均无需申报缴纳消费税。
事件目前仍存争议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博汇股份说明知悉缴纳消费税事项的最早时点,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博汇股份曾公告称,公司对《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存在较大异议,目前已成立应对小组,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论证。
此前,博汇股份董秘尤丹红在投资者说明会上表示,《通知书》下发前后,多次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过存在的异议点,但主管税务机关因市税务局要求,还是于3月27日对公司下发通知书。
据回复函,博汇股份表示,主管税务机关就产品的工艺、归类、成分检测等情况与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3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风险提示单,提示公司有开具重芳烃衍生品发票,重芳烃是需要按规定征税的,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消费税的风险。
2023年11月14日,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到博汇股份生产现场对重芳烃衍生品产品进行了取样,并封存后送第三方检测。此后主管税务机关并未提出异议,风险提示单并非缴税通知,因此公司未做风险提示披露。
博汇股份在2023年年报中表示,公司已成立应对小组,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法律法规 进行梳理论证,继续与税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交流。
责编:彭勃
校对: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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