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最新发布,公积金最高可贷270万元!
南通出台房地产新政
据《扬子晚报》最新报道,6月21日,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十条”),即日起实施10条措施,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人、240万元/户。
本次政策力度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大,涉及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住房信贷、公积金、人才新政、改善型住房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推动房票跨区使用、加大购房奖补力度、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推进改善型住宅建设、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体系、提升助企便民服务、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等10个方面。
“通十条”还有不少突破之举:房票可跨区使用,在全市范围内“通兑通用”,最高按照房票票面值的10%给予奖补;在主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总额1.5%的奖补;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可核减1套;人才最高享受150万元购房补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给予购房款总额2%的购房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20万元/人、240万元/户;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人、240万元/户,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毕业10年内的在职人员额度上调至90万元/人、180万元/户;二孩、三孩家庭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另行增加20万元/户、30万元/户,也就是公积金额度最高达270万元/户。
又有多地出手
近几日,又有多地出手,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
兰州:取消限购、限售、价格备案等限制措施
甘肃省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取消限购、限售、价格备案等限制措施,继续深入落实2023年9月兰州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取消购房资格限制,取消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取消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云南德宏:住房“以旧换新”可获契税补贴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涉及团购、“以旧换新”等七项政策。
文件提出,推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实施“以旧换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住房消费需要。实施“以旧换新”期间,在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德宏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工作措施》所提出的相关购房补贴等措施的同时,将购房补贴政策延伸至存量房交易市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业主可享受缴纳契税额50%的购房补贴,单套住宅补贴限额不超过2万元。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对“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给予相应的购房优惠和佣金抵扣房款;鼓励房地产企业回收居民旧房,并将旧房价款抵扣购买新房的购房款等政策。
四川泸州: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商转公贷款业务是指具备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将在本市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家庭住房套数。
前5个月房地产销售数据公布
6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1—5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数据显示,前5个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额同比降幅有所收窄,但房企投资信心仍在探底,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1%。
数据显示,1—5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664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3.6%。新建商品房销售额35665亿元,下降27.9%,降幅收窄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30.5%。
同日,国新办就2024年5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刘爱华指出,5月中旬以来,有关部门和地区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1—5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额、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降幅有所收窄。但也要看到,政策效应释放还需要一定时间,目前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过程中。
内容综合自扬子晚报等
责编:彭勃
校对: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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