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思美传媒(002712)公告,控股股东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分别收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自去年以来,思美传媒因一系列问题接连受到监管处罚,从公司至高管层几乎被罚了一个遍。近期,该公司还因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诉至公堂,至今悬而未决,备受市场关注。如今思美传媒再遭监管一记“重锤”,可谓祸不单行。
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据公告,此次证监会的立案,原因是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立案。
梳理此前公告,去年12月21日,思美传媒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朱明虬、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向四川旅投分三次合计转让思美传媒29.99%股份,先后签署了共计11份协议,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转让协议》(3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朱明虬股份质押给四川旅投集团情况,但未披露《收购备忘录》《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等其他6份协议。
朱明虬作为思美传媒时任控股股东,首创投资作为朱明虬一致行动人,四川旅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后,在去年12月25日,深交所向思美传媒下发关注函表示,朱明虬、首创投资及四川旅投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业绩连续两年亏损
此前,思美传媒因“抖音超市代运营”的虚假宣传一事广受关注。近期, 有投资者将思美传媒诉至公堂。 6月4日下午,思美传媒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首案已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该案件并未当庭宣判,仍待法院进一步审理。
据证券时报此前报道,原告投资者代理人律师表示,该次审理的案件是杭州中院在思美传媒系列索赔案中选中的一个示范性案件,该投资者于2023年11月27日买入,短期内亏损约46万元。
资料显示,思美传媒是一家主营营销服务业务、影视内容业务、数字版权运营及服务的广告公司。 过去两年,该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年报披露,2023年思美传媒实现营收55.59亿元,同比增长32.80%;净利润亏损1.3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09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4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36亿元。此外,2023年思美股份毛利率为4.05%,连续四年下降并创公司2014年上市以来新低。
对于如此业绩,深交所也进行了问询。今年4月23日,深交所在思美传媒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主要聚焦该公司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商誉减值等方面。
其中,深交所要求思美传媒解释包括“说明2023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现金流变动方向与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相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营销服务业务的具体业务内容,及毛利率较低且同比下滑的原因”“说明各季度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第四季度大额亏损、现金流由负转正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在收到问询函之后不久,思美传媒原财务负责人申请辞去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在近期的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提问:公司常年不分红,常年亏损,是否有被ST的风险?
思美传媒表示,公司近些年没有进行分红主要系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暂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目前不存在被ST(情形)。
今年一季度,思美传媒业绩扭亏,营收13.30亿元,净利润385.9万元。数据显示,截至6月24日,思美股份股价报收4.11元/股,较年初下跌27.64%。截至5月10日,思美股份股东总人数约3.26万人。
责编:陈丽湘
校对:唐浩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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