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听花盛世”)因违法宣传被罚180万元后,ST春天(600381)另一全资子公司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听花”)又因同样问题,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朝阳区市监局”)罚款80万元。
ST春天6月26日晚公告,公司子公司北京听花于2024年6月25日收到朝阳区市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北京听花构成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朝阳区市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80万元。
回溯前情,2024年3月,朝阳区市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听花在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违法宣传问题,北京听花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对北京听花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朝阳区市监局认为,北京听花的业务员在销售听花酒产品时,进行了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听花作为酒类销售企业,应当对酒类及食品广告中禁止宣传治疗功能、功效作用等内容的事项知晓,且北京听花提供了《体验店合规迎检常规注意事项》PDF文件,该文件要求了体验店店员在接待消费者时所用话术不能提及功效,北京听花在明知在接待消费者时不能提及听花酒具有相关功效的话术情况下,还要求或默认员工向消费者介绍听花系列白酒的功效及“回春案例”,主观故意明显,引起了一定程度的负面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ST春天旗下号称高科技加持的高端商务白酒—听花酒被曝光。在央视的报道中,听花酒的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法规明确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图片源自时报财经图库
为此,上交所于3月15日晚向ST春天火速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ST春天核实有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所称情况,相关事实是否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3月16日,ST春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组已进场开展工作。
之后,ST春天于4月26日晚公告,公司子公司听花盛世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武侯区市监局责令听花盛世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听花盛世处罚款180万元。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听花酒经销商将认真汲取教训,杜绝这种宣传行为再次发生。听花盛世开设的门店将于近日恢复营业。
ST春天主要聚焦酒水快消品、大健康两大板块业务的经营。其中,酒水快消品业务板块主要以白酒的风味口感与健康化研究、成果转化和“听花”“读花”系列高端白酒的销售为主。
据ST春天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听花研究团队完成了酒体的升级定型工作,于2023年11月11日举行“酒体定型发布会”。已优选出38家听花酒经销商,在北京、成都、天津、济南、烟台、东营、金华、苏州等城市开设了16 家听花酒体验店,公司将加快这项工作的开展,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整体销售业绩。
不过,公司酒水快消品业务板块因产品定型时间晚于预期,对整个市场规划造成一定影响,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294.76万元,同比下降11.42%。
责编:彭勃
校对:杨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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