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大瓜,某美女投资人(下称投资人)实名举报头部私募公司,称其未及时有效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数据,并拒绝提供招募书复印件和合同原件进行核查;而且她举报该私募公司山东区运营人员和该私募的基金经理。
她表示,以上这些人或私募公司提供了虚假合同和金融数据,改变资金流向,将她的阳光私募(即投资二级市场的私募,就是咱们平时说的私募)股票多投换成FOF。也就是说她买的是私募基金,最终给换成了FOF。
未免误伤,笔者先给出自己的基本判断,这件事大概率和顶流私募高毅资产和私募大佬邓晓峰无关。咱们一步步往下看。
这件事是这样的:1)2015年4月21日,该投资人在中信证券青岛某营业部签订购买合同,并打款101万,购买了100万份额,打款时间4月21日,私募23日停止募集,24日成立;
2)她表示,在其争执3小时候,营业部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周某拿出私募提供的没有本人签字和手写风险提示的晓峰1号睿远4号假合同。因为21日打款,合同日期却是4月27日,假合同没有齐缝章,没有本人的签字和手写风险知晓书,连业绩提取日期都没有。
3)为何要营业部提供合同,因为自己的合同没了。她分享了一件事:2019年6月她回国探亲,营业部这位周某数次盛邀她一起吃饭,该投资人不愿意出去吃,然后周某来到家里,一直说晓峰阳光私募运作好,但从未见过阳光私募纸质合同,想看看学习下,然后她就拿出来了,投资人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就被告诉放回书橱了。此后她也没看,所以怀疑周某偷了合同。
4)5月27日,她到了高毅私募办公室与运营总监争执3小时,终于打开了个人基金业协会账号,发现所投晓峰阳光私募股票多头,被换成了FOF。而且她所持有的的私募基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呗强行赎回23万份额,导致其损失200万,券商和私募公司则声称是业绩报酬。不过,投资人不认,并表示从未签署过提取份额的业绩报酬合同。
现在的问题是该美女投资人认为,营业部操纵她账户进行强赎,导致她亏损200万,而私募公司不提供真实的签署合同和金融数据,因此称其为诈骗。
为何数损失200万呢?他本身投资100万,但目前晓峰1号睿远净值高达5.1558,也就是说9年时间涨幅415.58%,不计手续费账户资金应该是515.58万,净赚415万。
但大家看其所晒账户,实际赚了221.76万,和415万相比确实少了小200万。对于中间的差额,她的计算方式是被强赎23万份+陆陆续续的被私募赎回,总共大约30万份,净值5.5,那就是165万。
这件事,金石杂谈认为是一个私募投资人的经典案例,基本进入到笔者的盲区,懂行的朋友可以后台留言,就金石杂谈所掌握知识大概分析以下几点:
1)4月21日打款,23日已经在合同上显示,但签署合同日期却是27日,这个合同的日期需要营业部给个说法。
2)女主本身买的是高毅晓峰1号睿远4号基金,但最终发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是一款追踪该私募的FOF。高毅提供的合同显示,追踪的高毅晓峰1号。
所以问题来了,是当时买的时候就是FOF,双方没沟通清楚,还是营业部人员和私募公司把产品替换了?这件事存疑,不过笔者更相信第一种情况。
3)对于这个强赎30万份,笔者并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一点,私募基金基金经理基本以20%的业绩增长及20%的业绩报酬提取,即基金每增长20%就会提取一次,而提取的方式一是按缩份额,一是按缩净值,而且两种方法提取金额区别不是很大。
以缩份额来看,如果私募基金涨幅20%,私募公司提取的份额为0.04/1.2*100=3.33万份,单位净值仍然是1.2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100-3.33)万份=116.004万元;第二次提取3.22万份,第三次提取3.11万份,由于晓峰1号睿远4号年化收益率高达21.34%,因此至少提取了9次,也就是大约30万份。
这就意味着,如果当时合同约定是扣减份额提取业绩报酬,就没有违反合同,更谈不上诈骗。
所以,自己是否清楚当时合同扣减报酬的方式,但无论哪种方式基本都能扣除这个数,可以说高毅资产赚的这个超额收益是真的高啊。
4)最大的问题还是: 一、合同签署的时间问题,是否存在假合同问题;二、到底是投资的晓峰1号还是追踪晓峰1号的FOF。但是有一点,在行情如此差点情况下,100万能赚160万属实非常牛逼了。
5)最后,咱们简单看下高毅资产基本业绩情况,高毅资产作为顶流私募,可谓人才辈出。wind数据,邓晓峰年化收益率超20%,近3个月收益率高达16%;邱国璐近三年亏损超10%,但近三月涨超14%,年化收益率超9%;冯柳近三年则亏损超20%,近三个月回报1.72%。
金石杂谈简单统计下邓晓峰的业绩,属实厉害,今年可以说远远跑赢沪深300,今年以来,不少基金回报率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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