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明牌珠宝(002574.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明牌珠宝表示,本次案件涉及公司投资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事宜,由于公司已经对该项投资作了大部分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该案件结果不会对公司产生新的损失。上述事件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明牌珠宝主营中高档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业务是对“明”牌珠宝品牌的连锁经营管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及镶嵌饰品。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几天前,明牌珠宝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明牌珠宝参股公司苏州好屋存在包销项目成本跨期确认的情形。
经查,苏州好屋跨期确认成本影响公司2017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分别为-280.39万元、-550.48万元、-98.03万元、-95.48万元、497.78万元,占明牌珠宝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4%、-4.26%、-0.76%、0.41%、2.36%,导致明牌珠宝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
据了解,2015年底,明牌珠宝斥资7亿元收购苏州好屋25%的股权,试图开拓珠宝销售之外的新领域,然而,苏州好屋却因数年业绩承诺不达标使明牌珠宝业绩大滑坡。
交易之初,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等7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苏州好屋2016年至2018年分别承诺盈利1.8亿元、2.5亿元、3.2亿元,盈利承诺总和为7.5亿元。实际经营中,苏州好屋对应年份分别实现盈利1.31亿元、1.45亿元、1.88亿元,总和为4.64亿元,比对赌总业绩少了2.86亿元。
2019年起,苏州好屋经营开始恶化,净利润大幅下滑至6797.57万元,2020年由盈转亏,亏损8467.77万元,2021年亏损进一步扩大至3.19亿元。
财报显示,明牌珠宝2019年至2021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5778.79万元、-2.57亿元、1.37亿元,其中2020年首次出现净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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